衣冠千載衣冠千載中國歷代服飾圖版資料庫
衣冠千載頂戴吉服冠・水晶頂方補(白鷴)獨立綴於石青褂・文禽武獸朝珠一百零八顆・垂背馬蹄袖箭袖・內袍袖口翻覆護手石青補褂對襟過膝・補服色用石青內蟒袍下擺四開裾・下幅八寶立水清・文官五品・常朝公務(吉服)  信度:高  *文五品為掛朝珠之下限依據:《皇朝禮器圖式》卷五六「補服色用石青」・《清史稿・輿服志》頂戴花翎朝珠之制・故宮及各館傳世補服
清代通行文官(五品)

石青補服(文五品・白鷴)

石青補服上一隻白鷴,冠頂一顆水晶。

場合常朝・公務(吉服)信度實物與文獻互證

形制要目

吉服冠(水晶頂)
白鷴方補
外褂
石青對襟・過膝
內袍
蟒袍・馬蹄袖
朝珠
掛(文五品為下限)
足衣
皂靴
本套詳說

形制與源流

形制石青補服上一隻白鷴,冠頂一顆水晶。到這一級,胸前的朝珠恰好還掛得住。

服用文五品官員的吉服。文五品正是「掛朝珠」的下限身分。

依據《清史稿・輿服志》明訂朝珠限文五品、武四品以上,以及翰林、詹事、科道等特定文職方准佩掛——是身分資格,不是人人隨品可掛。

餘韻白鷴補、水晶頂之外,真正的分水嶺在朝珠:過了五品這條線才掛得起來,一串珠子把「夠不夠格」量得清清楚楚。

依據

  • 《皇朝禮器圖式》卷五六
  • 《清史稿・輿服志》「朝珠,文五品、武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等准用」

信度標注——高:實物與文獻互證;中:文獻為主、細節推定;低:推測復原、誠實標明,不冒充定論。